四川音乐学院围绕建设一流学科,持续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,为更好地吸引高层次人才,如期实现创一流学科和申报博士点的目标,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。
一、学院简介
四川音乐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“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”, 1959年更为现名,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。学校有锦江和新都两个校区,总占地面积1200余亩,设有29个教学部门、10个研究机构。办学层次涵盖研究生教育、本科教育、专科教育、成人教育和中学教育,在校生规模16000余人,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。具体情况详见学院网址:樱桃视频官方网站在线打开:0530e.cn。
二、招聘专业范围及招聘条件
(一)招聘专业范围:艺术学学科门类及其下设专业,文学学科门类及其下设专业,历史学学科门类及其下设专业,哲学学科门类及其下设专业,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及其下设专业,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下设专业,建筑学学科及其下设专业,社会学学科及其下设专业,机械工程学科及其下设专业,教育学学科及其下设专业,心理学学科及其下设专业,风景园林学专业,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,软件工程专业。
(二)招聘条件
1.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: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。
(2)身心健康,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。
(3)取得国内博士学位的。
(4)取得国(境)外博士学位证书的,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,并由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第三方专业认定,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。
(5)取得欧洲的艺术类专业学位证书且具有艺术类硕士学位的,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也可应聘:
①获得音乐会考试证书,认证书载明入学条件为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,或建议用人单位给予博士待遇的。
②获得大师类证书,认证书载明入学条件为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,或建议用人单位给予博士待遇的。
③获得毕业考试证书,认证书载明入学条件为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,或建议用人单位给予博士待遇的。
④获得副博士学位证书,认证书载明副博士学位证书等同于博士学位证书的。
⑤获得演奏家文凭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的。
2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应聘:
(1)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。
(2)曾被开除公职的。
(3)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。
(4)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。
(5)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和《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。
(6)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。
(7)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》规定,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。
(8)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。
三、招聘方式
采取面向海内外双向选择考核招聘的方式引进。
四、应聘流程
(一)报名
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所需人才为止。
报名流程:
(1)有意向到校工作的海内外英才,请登录四川音乐学院主页(0530e.cn)查看详细内容。
(2)在“四川音乐学院人事处信息公告”栏目中下载《四川音乐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登记表》。
(3)将《四川音乐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登记表》及相关支撑材料(身份证、最高学历(学位)、职称、执业资格、个人荣誉等证书、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及相关业绩材料扫描件)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ccmzp@163.com。
(二)初审资料
四川音乐学院通过应聘者在网上提交的《四川音乐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登记表》信息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初审。
(三)考核方式
经初审符合四川音乐学院需求的人才,将通知其来校或采取其它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妥当方式(疫情防控期间)进行考核。考核以面试等形式开展。
(四)考察与体检
通过双向选择考核的应聘人员,确定为考察对象。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修养、遵纪守法情况等。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。
(五)公示和聘用
经考察、体检合格的人员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并在四川音乐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。如公示无异议,学院将按有关程序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核,审核确认通过后,通知其到校办理入职手续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冯老师、罗老师
政策咨询电话:028-85430200
电子邮箱:sccmzp@163.com
通讯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人事处
学院网址:0530e.cn
四川音乐学院
2020年4月1日
樱桃视频官方网站在线打开:《四川音乐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登记表》
四川音乐学院诚聘海内外英才
拟聘用人员(第七批)公示
按照《四川音乐学院诚聘海内外英才公告》的招聘程序,经双向选择、体检、考察合格,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(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1年1月15日——2021年1月21日),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、举报。凡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者,应以书面、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。
监督电话:028-85430120(四川音乐学院纪委)
028-86110025(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)
028-85430200(四川音乐学院人事处)
附件:
四川音乐学院诚聘海内外英才拟聘用人员名单 (第七批).xls
四川音乐学院
2021年1月15日
地址:成都市新生路6号
邮编:610021
电话:028-85430202
传真:028-85430722
地址: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
邮编:610500
电话:028-89390026